
青海泰豐先行鋰能科技有限公司
磷酸鐵鋰及相關新型儲能材料產業(二期)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組意見
2018年1月27日,青海泰豐先行鋰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公司辦公樓二樓會議室組織召開《青海泰豐先行鋰能科技有限公司磷酸鐵鋰及相關新型儲能材料產業(二期)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議,參加會議的有特邀專家、建設單位青海泰豐先行鋰能科技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單位青海環能檢測科技有限公司、設計單位北京龍安華誠設計院等單位的代表,會議組成了驗收組(名單附后)。驗收組通過對現場進行勘查,聽取了設計單位對項目的設計情況,建設單位對項目環境保護執行情況,驗收監測單位對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匯報,審閱了有關資料,經質詢和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建設基本情況
2010年6月,青海泰豐先行鋰能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青海省環境科學研究設計院完成了《青海泰豐先行鋰能科技有限公司磷酸鐵鋰及相關新型儲能材料產業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編制工作,同年7月,西寧市環境保護局組織召開了關于《青海泰豐先行鋰能科技有限公司磷酸鐵鋰及相關新型儲能材料產業化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技術評審會議。2010年8月11日西寧市環境保護局以寧環建管[2010]116號文件對該項目進行了批復。
項目二期主要產品為磷酸鐵鋰和三元素,設計年產量為3000噸/年磷酸鐵鋰、1000噸/年三元素,建成2條生產線(A線、B線)。二期建設主體工程有正極車間(5層),濕法車間(4層),有連廊連接正極車間和濕法車間,輔助工程配套建設有一座原料庫、一座成品庫、一座酒精儲存庫,同時與一期共用一座110kv變電站。項目二期總計投資2億元,其中基礎建設約6000萬元,環保投入約500萬元,環保設施包含除塵裝置、過濾設備、排煙系統、廢水處理系統等。
二、環評批復落實情況
項目落實了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
(一)廢水
本項目主要廢水為生活污水,生產工藝不產生廢水,企業安裝了1套WHF-AO一體化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日處理生活污水35m3,監測結果表明生活污水排放總口的各項污染因子的排放濃度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限值。
(二)廢氣
本項目建設8臺高精密高效濾筒除塵器對混料、破碎、包覆、包裝工序粉塵進行處理。4臺高效凈化器對燒結尾氣進行處理,經15m高的煙筒進行排放。監測結果表明廢氣有組織排放共計監測18個排放口所排放的煙(粉)塵均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級排放標準限值。廢氣無組織排放所設立的4個監控點位所監測的氨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中的新建二級標準限值要求,總懸浮顆粒物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級排放標準限值要求。
(三)噪聲
項目選用低噪聲設備,主要噪聲設備安裝時均采取加裝基礎減震設施,安裝隔音降噪設施等措施減低噪聲排放。
監測結果表明,項目邊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
(四)固體廢物
項目對各類固體廢物進行了收集、處置和綜合利用。項目固體廢物主要來自布袋收塵裝置收集的粉塵,原材料產生的廢包裝材料,焙燒過程中產生的廢匣缽,企業員工產生的生活垃圾。除塵器收集的粉塵返回生產工序,生活垃圾經統一收集后定時清運。
(五)危險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主要是機械設備產生的廢潤滑油,年產生量約為200kg,公司已和青海德勝環能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危險廢物處置合同》。
三、驗收結論
該項目基本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批復要求配套建設了相應的環境保護設施,落實了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污染物達標排放,現排污總量在批復總量控制指標內。驗收組同意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四、要求
(一)加強環境保護設施的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定期做好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記錄。
(二)加強對全體員工的環保宣傳教育工作,進一步提高全公司的環保意識。
驗收組:
2018 年 1 月 27 日
